買房子不要貪小便宜。
壁癌和線路不是小問題。
造成壁癌的漏水應該是沒有修好(都要賣掉了幹麼花錢去修,又不是自己要住)。
線路出問題的話,很可能是整體線路老舊,現在是一點問題,以後就滿滿都是問題,想長住的話還得找人把線路全部換新。
這些整修費用加起來,上百萬應該跑不掉。
再加上會出這麼多問題的房子,屋齡應該不短,不然就是結構或設計不良才會造成漏水或線路問題。
這麼多缺點加起來,在房子還值得買嗎?
1. 你也可以要求賣方處理,但是就算對方同意,也可能只是表面的漆刷一刷,線路隨便用點方法讓它看起來正常,根本治標不治本,等你尾款付了就不干他的事。
2. 以那個你舉例要扣留的金額,感覺跟壁癌和線路的問題,根本不在同一個等級上。這不是說建商在廣告上說有附家具,現在沒有附,所以我要減價幾萬塊,這種可有可無的問題。
如果一間房子漏水、線路不好,沒線路好用,室外下雨,室內也滴滴答答,這種房子即使地段和設計再好,價錢再便宜,有什麼用?房子是拿來過生活的,沒辦法讓你享有穩定的電,和清爽乾燥的生活,那套房子買了就沒有意義。
如果要自費徹底解決問題,就像前面說過的,上百萬跑不掉,如果你願意用減價3萬來接受問題,仲介和屋主大概會很高興吧。
3. 你斡旋金付了,除非你有證據仲介完全沒跟屋主接觸來談問題,不然錢是拿不回來的。我知道這不是你想聽的答案,但這是事實。
「斡旋」是指仲介會花費心力和時間幫你談條件,不是說付了斡旋金,就可以隨便開條件,賣主接不接受是他的事,斡旋金只是用來讓仲介可以確認這個買家有誠意買房屋。
比如說:一百個客人有九十個開了條件讓仲介去談,然後又反悔不簽契約(就像訂房不用繳訂金,很多人就不會依約去住),那仲介和屋主不是要接洽到累的半死又做白工?
個人建議這麼多問題的房屋不要買,你買房子是買來住的,不是用來挑戰自己能不能解決住屋各種問題的,買一套裝潢一下就能住進去的房屋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如果答案有幫助,請選最佳解答,以免放到問題過期,謝謝。
- Feb 23 Sat 2013 04:14
房屋簽約問題~~斡旋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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