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就我自身當房東的經驗分享, 房屋租賃契約最好是把規定事項明確的載明, 不要紀錄一些具有模糊地帶的事項. 就我看來, 你這些項目有些太過含糊, 有些則重複了
我的建議是這樣
1.按時繳納租金不拖延。
19.為避免拖延租金糾紛,需押金:壹仟伍佰元 合約期滿退還,租金最慢不超過十天繳費,如超過立即退租。
這兩項可以合併, 將租金繳納日期明確訂立, 好比說每月10號付租, 最遲不得超過5天. 逾期立刻退租這項有些嚴苛, 可以改成如無正當理由延遲房租, 視為房客違約, 房東可據此解約
2.因房東包水.電.瓦斯,如有浪費酌收費用。
9.謹慎使用電器,勿超過電力負荷量或不當使用,節省各項資源勿浪費。
這項最好明確訂出金額或是標準. 例如每月水電的上限額度. 這樣才能確立用多少算浪費. 如果水表與電表有分表, 那就訂立可無償使用的額度
3.愛惜房屋內部傢俱及設備,冰箱,冷氣,電視等一些電氣的維護,牆壁不可以釘東西。
4.房客有告知房東房屋需修繕的義務。
5請房東修繕時,需有禮貌勿冒失。
這3項可以合併, 改成不得破壞毀損房間內原有的結構, 牆面, 原本給予使用的電器家具, 如有非正常使用的損壞, 須照價賠償或修復. 第5項是廢話, 建議刪除
6.保持租賃處(房間)清潔。
7.與房東同住,要邀請朋友入內時,視情形得知會房東。
8.遵守先前雙方簽約時的約定,不要冒險做違規的事。
10.分配清潔打掃公共區域。
11.控制聲量避免影響他人作息,尊重他人的隱私權。
這5項可合併, 要求房客須保持房間整潔, 不得私自邀請友人入內等等
12房東有特殊要求限制,例如不可以養寵物!帶異性入內或過夜等。
這要明文寫明哪些不可以做
第13,14,15項沒有問題
16.第一次入住未領薪水之前日常用品可先共用,但不能浪費,領薪水後自行購買使用(洗髮精.洗面乳.沐浴乳.衛生紙.日常消耗用品)等。
這項有點怪, 建議刪除. 個人物品的使用權最好明確劃分, 你可以借他使用, 但是這樣寫很少見
第17項, 我不表示意見
18.租約試用期限3個月,觀察是否續約後為一年,合約期滿如屋主不適簽約,請另尋租屋處,另尋租屋期間最多續約一個月。
這項建議改成, 租屋正式簽約前可試租3個月, 試租期間內如雙方不合意, 房東可要求房客於一個月內搬離
老實說, 你這份租約我越看越覺得像是合租或是二房東. 如果是的話, 在你行動前, 最好先徵得原房東的同意
文章出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112800106udn貼文軟體六合彩明牌香港六合彩號碼香港六合彩開獎號碼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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